根据第六届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和评选,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审核,拟表彰第六届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50名(名单见附件)。
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起至5月28日。
如对公示的拟表彰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第六届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71—8482413 0971-8258205
传 真:0971—8458222 0971—82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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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24号省藏胞接待站
邮政编码:810000
附件:1.第六届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表彰正式人选(50名)
2.第六届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表彰后备人选(11名)